苏州市转租房屋 房屋转租注意事项有哪些
转载自:房天下时间:2019-09-17 09:481279人浏览
房屋这个物品是无论什么时候都很值得大家来进行考虑的因素,而现在最应该说的也是购买,但能够交易房屋的人还不算大多数,所以在居住这件事上,更多人是选择了去租赁,而有时一些事情发生也无法去预测,房屋的出租有时就也会变为转租,那么苏州市转租房屋?房屋转租注意事项有哪些?
苏州市转租房屋?
原承租人取得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将其原出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再出租;原承租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转租合同。
1、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
2、第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行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给他人。
3、将转租合同和原房屋租赁证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屋转租合同登记备案。
4、领取经注记盖章的原房屋租赁证,缴纳有关税费。
房屋转租注意事项有哪些?
1、非独立成套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后,增加了合用部位的使用人,将可能影响相邻使用人对合用部位的正常使用,因此承租人对合用部位的使用应当维持原来的状况,不得随意扩大合用使用部位而影响相邻使用人。承租人要改变合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征得原出租人和相邻使用人的同意。
2、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能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最后租日。
私房转租当事人应在签订房屋转租合同后的15日内持下列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上海国营农场范围内房屋租赁向市房地资源局在农场系统设置的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2)转租合同。
(3)转租的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转租合同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市房地局在农场系统设置的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处应出具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上述内容主要所描述的就是小编对于苏州市转租房屋?房屋转租注意事项有哪些的具体介绍,房屋转租和出租房屋手续也差不多,但因为不是一手的,所以进行时双方的考虑就得要多一些,这点大家也务必是去了解记住,从而很多情况才会避免,以免是引发某些意外,最终也就会让整个事情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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