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房屋纠纷 房屋租赁纠纷起诉状
转载自:房天下时间:2016-05-17 13:39883人浏览
在房屋的 租赁 关系中,遇到纠纷是很常见的。那么对于房东或者说租客来说处理房屋 租赁 纠纷都不知如何妥善的去处理。那么常见的房屋 租赁 纠纷有哪些呢?当遇到纠纷需要法律程序解决的时候,房屋 租赁 纠纷起诉状如何写?
1、房屋 租赁 承租人 不履行 租赁 合同/2050801" target="_blank">房屋 租赁 合同,长期拖欠 租金 。这类纠纷占 租赁 纠纷70%,是目前房屋 租赁 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当事人欠 租金 从几千元到数十万元不等。因欠 租金 而拖垮或被拖垮的企业并不少见。发生这类纠纷的原因,与经济泡沫破灭关系极大。1997年的金融风暴,不但狠狠地打击了香港经济中的泡沫万分,而且对深圳经济的影响也大。它使为数甚多的寄生于泡沫经济之上的企业和个人经济效益发生 负增长 。而这些企业和个人又基本上是 租赁 房屋进行生产、经济、,甚至居住的。随之发生的就是欠 租金 和因欠 租金 的大量房屋 租赁 纠纷。
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而发生的纠纷。这类纠纷在近年的房屋 租赁 中为数不少。如八卦岭、上步、车公庙等工业区,原房屋使用功能绝大多数是厂房,但现在实际上绝大部分已改变为商业用途。其中未经审批 业主 或房屋 租赁 承租人 擅自改变用途的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类房屋进入 租赁 市场/1536430" target="_blank"> 租赁 市场后,极易发生 租赁 纠纷。
3、不签订书面 租赁 合同/2050801" target="_blank">房屋 租赁 合同,或 租赁 合同/2050801" target="_blank">房屋 租赁 合同不规范,主要内容不完备,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而发生 租赁 纠纷。由于租住住双方缺乏法律知识,或怕麻烦、图简便,是农村股份公司的村民 出租房 屋时,很少签订书面 租赁 合同/2050801" target="_blank">房屋 租赁 合同,更是留下了纠纷的种子。
4、为逃避管理和偷逃税、费而变相 出租房 屋发生的 租赁 纠纷。一些 业主 为了不交管理费和 租赁 税赋,便和房屋 租赁 承租人 串通,假以 租赁 合同/2050801" target="_blank">房屋 租赁 合同、联营、承包甚至借住的名义变相 出租房 屋,结果有的房屋 租赁 承租人 假戏真做,不但不 交房 租,反而要出租人承担相应的经营责任风险,从而导致双方发生 租赁 纠纷。由于当事人规避管理和法律,发生纠纷后,往往因其行为的违法性致使 租赁 合同/2050801" target="_blank">房屋 租赁 合同无效,而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
5、专业市场欠 租金 户联手拒交 租金 而发生 租赁 纠纷。一些经营亏本或获利较少的房屋 租赁 承租人 ,为了 堤 内损失 堤 外补,即少交或不交 租金 ,联络多个小 业主 (房屋 租赁 承租人 )以各种借口拒交 租金 ,进而转移其经营风险。而且如果出租人处理方法欠妥或所出租的房屋在 产权 、质量、用途、等方面存在瑕疵的话,就极易发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引起市场房屋 租赁 承租人 拒交 租金 甚至索赔损失的事件发生。
租赁 合同/2050801" target="_blank">房屋 租赁 合同纠纷诉状
原告:X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市XX路XX号地下,邮政编码: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手机:X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XXXXXXX
被告:XXX,男,汉族,1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市XXXXX,邮政编码: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手机:XXXXXXXXXX。
案由: 租赁 合同/2050801" target="_blank">房屋 租赁 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 租赁 合同/2050801" target="_blank">房屋 租赁 合同》和《 补充协议 》;
2、判决被告返还原告房屋 租赁 押金人民币XXXX元;
3、判决被告赔偿原告 装修 损失费人民币XXXXXX1元;
4、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评估费。
事实与理由:
原告(承租方)与被告(出租方)于2004年10月22日签订了《 租赁 合同/2050801" target="_blank">房屋 租赁 合同》(见附件1),原告与被告在合同中约定:“……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位置:甲方租给乙方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心谊路51—53号首层, 建筑面积 65平方米(前厅、 楼梯间 ),首层 建筑面积 (后座)95平方米及二层1100平方米 建筑面积 。2、用途:乙方租用该房屋经营小童羊食府……第二条: 租赁 期限 租赁 期6年,从2004年10月18日起至2010年10月18日……第三条:押金 租金 的交纳 1、押金:相当于2个月 租金 的数额。2、 租金 ……共计45960元/月……第四条:付款时间乙方在签本合同时,即向甲方交付押金91920元……第五条:权利义务 4、协助乙方办理临时商业用途并负责费用。(正常费用支付)……”。
原告与被告于2005年1月18日,在原 租赁 合同的基础上签订了《 补充协议 》(见附件2):“……一、在原合同不变的前提下,乙方新增租首层(后座) 建筑面积 94平方米;二、乙方新增租94平方米,月 租金 68元/平方米,总计 租金 为月人民币陆仟叁佰玖拾贰元(¥6392元),协议押金为人民币壹万贰千柒佰捌拾元整(¥12784)。……”
当时的实际情况是,原告与被告在签订《 租赁 合同/2050801" target="_blank">房屋 租赁 合同》时,被告已十分清楚原告租用该物业的目的是经营小童羊食府,被告已经承诺协助原告办理临时商业用途并负责费用(正常费用支付)。被告作为该物业的 产权 人,为 租赁 物业办理临时商业用途是被告的义务,而不仅仅是协助义务,如果仅仅承担协助义务,那么被告不必负责费用,双方也不必多此一举,在该条款上捺手印。后来原告要求被告为该物业办理商业用途时,被告却意图以“协助”的字样逃避义务。
通过上述对5种常见的房屋 租赁 纠纷的介绍,以及当房屋纠纷无法通过协商的方式去解决,通过法律方式解决的时候,起诉状的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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